本人在一楼盘贷款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内部认购协议。协议承诺11年12月31日前交房。可是月初本人才去该楼盘看过,该楼盘外墙没有外墙涂料,室内的设施也没有安装完成,在这样的情况下,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就通知去取入户通知书,并在15日后办理入户手续。请问我可以不收房么?拒绝收房会怎么样?
拒绝收房会怎么样?根据法律规定,两种情况可以拒绝收房:
第一、开发商与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条件,那么在约定条件不成就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第二、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如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或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买受人也可以拒绝收房,具体包括:
1.未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2.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在签订合同时如未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不样板房不一致的。
另,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且房屋实际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无以上情况,买受人不得拒绝收房,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房屋无法交付,那么自开放商向买受人送达交付通知书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供热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如存在法定的可拒绝收房的理由应做好证据保全工作。且以上回答是仅根据提问所述,未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建议携相关材料向律师做详细咨询,以更确实的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