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要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当前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显示为正常;
3.申请人购(建)的住房不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4.所购(建)的住房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5.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6.按我市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期房款【首次购房20%,已有一套20%(已结清贷款),已有一套30%(未结清贷款)】。
7.按我市规定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
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我市公积金存、贷款比例(即“个贷率”)在90%以内;
2.贷款对象只限于我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含非本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3.申请人家庭(指夫妻双方)须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
4.只限于购买普通住房;
注: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建筑面积144㎡以内,或套内面积120㎡以内。
5.贷款利率上浮10%。
注: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其中只有一方婚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婚后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属于二次公积金贷款。
现在金积金贷款容易吗?利率是多少?最高能贷多少?
目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较便捷,职工按《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的指引填好相关表格,资料齐全的可以即来即受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批复是否准予贷款目前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575%。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28万/人;具体每个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会因月缴额和年龄的不同而有差别。
如何提取公积金?异地公积金怎样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肇庆装修了解到申请人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供缴存人身份证(代办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以下提取条件对应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购房、建房(包括住房贷款)、租房的首次提取,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未婚证明等婚姻状况证明)、配偶身份证,提供缴存人的银行(只限我市归集承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储蓄卡进行账户关联,提取资金以转账方式转入个人账户,账户关联须缴存人本人办理。每次提取须相隔半年以上(销户提取、追溯提取和提前还贷的除外),购房、还贷、租房提取的,可申请以委托自动划转方式提取。在肇庆市以外地区购房但需在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的,请按《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相对应的条件提供材料办理。
户籍地为肇庆,工作及公积金存缴均在外地,若在肇庆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这种情况暂时不符合我市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条件。肇庆装修据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市的异地贷款范围只限于与我市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互贷协议》的珠三角城市(深圳市除外)及粤西四市,其他没有与我市签订《住房公积金互贷协议》的城市,其职工暂时不能申请我市的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的全商贷尚未还清,但公积金已提取,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提取公积金后需继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人家庭需有充足的还款能力(二套房的月供款合计不能超过家庭月收入额50%)和良好的个人征信记录才能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公积金的首付比例为30%。
自建房装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第三条规定: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经管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现场勘察:
(一)非贷款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未办房产证的,①提供镇以上城建(或国土部门)的土地权属证明;②以下资料其中之一:镇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书,在城镇规划外的农村建造、翻建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意见。
2、已办房地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3、建房总造价的计算以住房建筑面积乘以我市城区建设工程(私人住宅)的参考造价标准(或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建房造价书的造价标准,已经以该套自建房提取过的,不需重新现场勘察和提供造价,以原申请人提供的造价标准计算)。
4、提取的总额不超过经以上标准计算出的建房造总价,首次提取须提供以上资料,其后提取只须提供身份证。
(二)贷款建造自住住房的:
1、首次提取: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竣工的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书)、建房造价书、借款合同。
2、其后提取只须提供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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